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继续从严调整限购措施2020-12-29 12:07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增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实行意见》,特别强调的环大城重点地区要提升门槛、依法调整出租汽车措施,需要获取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出租汽车1套住房。《意见》认为,房价过低、下跌过慢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订和继续执行住房(不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出租汽车措施。应以对已享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需要获取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出租汽车1套住房。对已享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享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获取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停止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行住房出租汽车措施的城市,与本实行意见拒绝相符的,要立刻调整完备涉及措施。另外,《意见》特别强调的环雄安新区和环大城重点地区要在上述拒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依法调整出租汽车措施,即对需要获取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出租汽车1套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地凭证。要强化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规模扩展、严控研发强度、严控贴边发展,不准在交界地区大规模研发房地产,不准的环大城围城式发展,极力避免构成铁围子。